8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行政许可公示信息(2021年8月第二批)》。10家支付机构成功续展,1家支付机构不予续展,1家支付机构被中止续展审查。
其中,得仕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止对其《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的;
(二)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
(三)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的;
(五)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且有正当理由的。
因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恢复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申请恢复审查的,应当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中网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终止支付业务,不予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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