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信用卡不良率带来的压力,银行只能依靠催收来进行缓解,诸多催收乱象也随之而来,如今在信用卡催收新规之下,即便是银行外包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在开展信用卡催收时也会受到多重限制。
近日,银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协会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银行和其外包机构的信用卡催收行为,加强信用卡催收行为的管理与监督。
在催收行为中,银行业协会提到包括电话催收、信函催收、外访催收、司法催收以及采用电子讯息、人工智能及互联网技术提醒债务人还款等催收方式。
对于最常用的电话催收行为,银行业协会表示,催收人员必须表明身份,遵守基本的文明规范并全程录音。
通知对催收时间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在没有获得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晚22点至早八点进行电话和外访催收,也就是说,催收机构电话催收的时段仅限于8:00至22:00。
电话催收还应该按照催收的具体情况,将催收频率及密度控制在合理及必须的范围之内,严禁使用“呼死你”等方式频繁致电催收,这一点主要是防止信用卡债务人遭遇过度的骚扰,影响其正常生活。
催收行为要严格遵守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严禁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可与第三人进行联系,但联系第三人时不得透露债务人具体的欠款信息和欠款金额,可询问债务人的联系信息。
催收人员也可以让第三人帮忙转达,当第三人要求催收机构不得联系时,若为无关的第三人,催收人员应取消后续联系行为。
对于冒充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虚假身份来追查债务人信息,寄送催收信函、开展催收行为,外部催收机构,也不得以银行身份进行催收。
此外,针对暴力催收行为,通知同样制定了规范来约束不当的催收手段和做法,严禁以列入虚构的黑名单、虚构的不良信用数据库为由来威胁债务人,严禁以虚假的债务数额、性质、法律后果来误导债务人,不得以骚扰、恐吓、欺诈、威胁等不当手段开展催收。
早在去年9月份,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向其会员单位印发了类似的通知,开始规范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催收欠款行为,通知明确表示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对无关第三人进行催收、骚扰,禁止暴力催收,不得向无关第三人透露债务人逾期贷款金额。
可以看到,暴力催收、不得对无关第三人进行催收是监管规范信用卡催收行为的重点,此类行为也是目前持卡人在被催收过程中遇到的较为普遍的现象,监管意在整治银行及其外包机构“越界”的催收行为,并不反对金融机构合理的催收。
近年来,信用卡发卡规模的增加,信用卡逾期金融也呈现上升的趋势,根据统计结果显示,截止到今年第二季度的时候,我国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接近820亿元。
信用卡逾期金额居高不下,催收成为银行消化信用卡不良的重要手段,银行为了控制信用卡不良率以及金融风险,目前正在不断加大对信用卡的催收力度。
据了解,银行在客户逾期后会按先内后外的方式催收,一般情况下还是电话催收为主,且电话催收相对来说成本更低,这也是银行对信用卡催收的第一个阶段。
当电话催收无效时,银行外包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便会登场,其催收方式五花八门,有时甚至会比较极端,债务人难以与其协商,这种催收方式也激化了债务人与银行之间的矛盾。
为了达到更好的催收效果,第三方机构催收人员会采取上门催收、公司走访、恐吓持卡人、爆通讯录的方式,有的银行外包催收更是冒充公安局经侦总队给信用卡欠款人发还款短信。
随着信用卡催收的到来,无论是银行自行催收还是委托外包第三方催收,在对债务人进行信用卡催收时都受到了约束和限制,需更加注意规范性和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而违规的催收行为必然会被监管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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