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开始,平安、中信、光大、华夏、农业、兴业、民生等纷纷发布公告,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要求信用卡透支应用于消费领域。
日前,民生银行再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12月15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倡导合规用卡,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现就我行信用卡的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如下:
1.我行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类型商户(商户类型代码为1520、1771、7012、7013,或其他涉及房地产类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
2.我行信用卡不得在金融、投资类型商户(商户类型代码为6051、6012、6211,或其他涉及金融、投资类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
3.我行信用卡不得在博彩类商户(商户类型代码为7995,或其他涉及博彩类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
4.我行信用卡不得用于生产经营缴税的交易,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购买原材料、支付货款等)的交易。
我行将根据监管要求和我行风险管理要求,对属于信用卡禁止或限制使用管控交易的,持续更新完善相关政策和管控措施。
如您持我行信用卡在上述禁止或限制类的商户交易时,可能导致交易失败。我行将对民生信用卡在超出正常消费领域的交易进行监测,同时还将对信用卡或透支资金用于出租、出借、套现、资金归集及代还行为加强排查和管控。
对涉嫌异常行为的信用卡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核查、分期提前摊销、要求提前偿清违规款项、降额、止付等管控措施。为保证用卡正常,请您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交易凭证,以便配合我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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